bte365官网来院访学研究生守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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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 更新时间:2014年11月27日  浏览次数:
院字[2014]36号
为充分保障访学研究生在院期间的学习、生活和安全,顺利完成联合培养项目,特制定本守则。所有来院访学研究生须自觉遵守执行。
一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守学院有关学习、公共生活的管理规定。
二、来院后应尽快熟悉学院的学习与生活,按照访学计划,自主选择听取相关培训班次的专题报告,原则上不得缺席必修课。
三、随身佩带听课证,以此作为访学和参与正式活动的凭证。
四、自觉维护课堂纪律,不得随意出入教室、大声喧哗,应将手机调至振动状态。
五、学习期间应认真听课,积极与指导教师沟通,按时、按要求完成简报、中期检查及访学报告等学习任务。
六、访学研究生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开展活动,成立班委会、临时党支部等形式的班级组织。访学期间,班长负责访学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工作,支部书记负责访学研究生的组织生活。班干部应协助班主任做好学习、生活上的保障工作,加强学生内部的自我管理。
七、团结友爱,尊敬师长,避免与他人发生争执或纠纷。
八、遵守学术诚信,严禁抄袭、造假。
九、对学院教师、讲课专家等的研究成果或讲义资料有保密义务,未经许可,不得外泄。
十、严格请假制度:
(一)凡缺席教学活动或离校两天之内者,须向班主任请假;凡离京三天(含)以上者,须提交书面假条,由科研部备案。
(二)因各种原因累计请假或结束访学超过计划学习日六分之一者,不予颁发结业证书,不予发放离校月数的生活补助。
(三)学习计划外的个人活动,包括节假日的外出游玩等,均须向科研部报备,院外集体活动还须向院领导报备。
十一、严格遵守作息制度。每天晚上11:00前必须归宿,若有特殊情况不能返回,应事先告知班主任,严禁在校外留宿。
十二、学生宿舍不得留宿他人,如有特殊原因,须向科研部报备。
十三、严禁发生宴请、收送贵重礼品等行为。
十四、学习期间注意人身、食品、财产安全,妥善保管自带贵重物品,避免独自一人在校外活动。
十五、学习期间的食宿由学院与合作院校统一安排,应遵守学院及合作院校的各项相关规章制度。
十六、本守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由科研部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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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